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特殊人才跨越计划的若干政策
园区名称 |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特殊人才跨越计划的若干政策 |
园区类型 |
国家级高新区 |
所在地点 |
陕西-西安 |
主要人才计划及相关介绍 |
西安市高新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 |
交通区位优势 |
区位交通
西安是中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12小时交通圈”覆盖中国经济最活跃的城市区域,辐射中国一半人口的市场。
航空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是我国重要六大航空港之一,已开通269条航线,包括26条国际航线,至莫斯科、赫尔辛基、巴黎、马尔代夫、清迈、曼谷、暹粒、岘港、普吉岛、甲米、新加坡、吉隆坡、香港、台北、台中、冲绳、江原道、清州、首尔、釜山、济州、大阪、名古屋、东京、巴厘岛、西雅图。
铁路
西安铁路站是我国西部最大的铁路枢纽。西安火车站不仅是中国特等客运站之一,而且是欧亚大陆桥在中国境内重要站点。
高铁
1个半小时到郑州,2小时到兰州、太原、成都,3个半小时到南京、合肥、武汉,4个半小时到上海。
公路
西安的高速公路网络密集,有9条国家高速公路在此交汇,形成了贯通全省、辐射周边省市的高等级“米”字型辐射状干线公路系统。
5条国家高速公路通过西安,其中包括:
包茂高速: 包头—茂名 3130公里
连霍高速: 连云港—霍尔果斯 4280公里
沪陕高速: 上海—西安 1490公里
福银高速: 福州—银川 2485公里
京昆高速: 北京—昆明 2865公里
地铁
西安市一期规划了6条地铁线路; 2030年前将建成15条地铁线,总长600公里,其中7条线通过西安高新区。 |
人才储备优势 |
丰富的人力资源
◆ 西安市从业人口510万人,具有大学以上教育的人超过18%。
◆ 西安共有63所普通高校,其中国家“985工程”高校3所,国家“211工程”高校8所,“国家示范软件学院”3所,3个“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
◆ 首批6所高校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全国61所);
◆ 2所高校入选2011年中国大学工学最强学校前10;
◆ 在IT相关的主要专业方面西安高校优势明显,特别是在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有3所入选通信工程排名前20名。
◆ 各类职业技能学校以及专业培训机构每年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超过8万人。 |
其他优势 |
西安,位于中国地理版图的中心,陕西省省会城市,总面积10108平方公里,气候温和,四季分明。
西安,古称长安,十三朝古都,有3100多年的建城史和1100多年的建都史,是华夏文明发祥地,丝绸之路起始点。
西安,世界四大文明古都之一,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早开放、人口最早过百万的大都市。
西安,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最大的中心城市,中国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
西安,中国重要的科研、高等教育、国防科技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西安,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秦始皇兵马俑、唐明城墙、大雁塔、陕西历史博物馆、华山等名胜古迹,每年吸引过亿的中外游客。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起点城市,关天经济区的核心城市,是国家确立要建的第三个国际化大都市。
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中,西安被列为继北京、上海之后,我国在国家层面将重点建设的第三个“国际化大都市”。
到2020年,都市区人口发展到1000万人以上,主城区面积控制在800平方公里以内。
把西安市建设成国家重要的科技研发中心、区域性商贸物流会展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以及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2015年西安被国务院批准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 |
资金支持政策 |
鼓励创新创业政策条款
1. 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对于承担重大项目、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5000万元。
2. 鼓励国家“万人计划”及“千人计划”入选者到西安高新区创新创业。给予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奖励100-200万元;对于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1000万元。
3. 鼓励省级人才计划、市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到西安高新区创新创业。对于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500万元。
4. 鼓励留学回国人才创业。对于留学回国人才到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创业者,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300万元。
5. 鼓励科技人才创业。对于高校、研究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历,到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办企业的,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300万元。
6. 鼓励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五年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自主创业。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100万元。
7. 如确属特别重大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
住房支持政策 |
对于符合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并按市场价格50%,给予高层次人才公寓租金补贴。 |
研发配套支持政策 |
1.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给予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基地的设站单位资助,标准为3年内按进站博士后人数每人每年5-10万元。
2. 支持企业引进与留用核心管理和研发人才。对于属于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引进的经管委会认定的核心管理和研发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3万元的生活补助。 |
子女教育、配偶工作及医疗保险等支持政策 |
1、对于在属于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的,经管委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高新区所属学校优先安排其高中以下子女入学。
2、切实提高海外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市级医疗保险与国外医疗保险体系的衔接,积极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
其他政策 |
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2008年12月,被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确定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2011年4月,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设立“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会西北海外智力引进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立于高新区人才中心。
被陕西省授予 “陕西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和“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基地”。
建立了高效、快捷、低成本、多渠道的人力资源配置体系和开发体系;
建立了人事档案管理、人才引进、大中专毕业生接收落户等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建立了人才市场、网上人才交流、外国专家智力引进及外籍人员服务、人才培训、社会保障、职称考评、就业指导、大学生实习、人才派遣,以及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的新模式。
区内拥有近百家各类培训机构,可为企业量身定制蓝领工人、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才等,与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建立“高新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对入区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实行“一企一策”,适时解决企业出现的用人紧缺问题。
坚持“以人才促进经济发展”的理念,把人才工作与园区发展紧密结合,通过合理的政策导向和灵活的市场机制,努力营造人才配置市场化、人才培训专业化、创业环境人性化、服务保障系统化的人才环境。每年组织区内企业进行校园或外地招聘活动,达120余场次。
与人才机构合作,设立了 “西安高新区海外人才工作站 ”,定期举办“西安高新区海外人才招聘推介会”。
同时,为方便外籍人才来高新区就业,陕西省人社厅唯一授权设立高新区外籍人才服务窗口,为企业外籍人员提供就业许可等服务。
如今,西安高新区从高层次人才引进、聚集、培养和全球平台的搭建,到人才储备、优化人才结构等方面,构建了全面的人才服务支撑体系。 |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特殊人才跨越计划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和引领高新区产业发展,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高新区实施特殊人才跨越计划,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为高新区支持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原则上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应通过西安市科技企业小巨人备案;
(五)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第二条 鼓励创新创业
1. 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对于承担重大项目、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5000万元。
2. 鼓励国家“万人计划”及“千人计划”入选者到西安高新区创新创业。给予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奖励100-200万元;对于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1000万元。
3. 鼓励省级人才计划、市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到西安高新区创新创业。对于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500万元。
4. 鼓励留学回国人才创业。对于留学回国人才到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创业者,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300万元。
5. 鼓励科技人才创业。对于高校、研究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历,到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办企业的,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300万元。
6. 鼓励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五年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自主创业。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100万元。
7. 如确属特别重大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第三条 企业高层次人才奖励
1.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给予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基地的设站单位资助,标准为3年内按进站博士后人数每人每年5-10万元。
2. 支持企业引进与留用核心管理和研发人才。对于属于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引进的经管委会认定的核心管理和研发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3万元的生活补助。
第四条 技能人才奖励
1. 对于高新区获得国家、省、市级前六名奖项的优秀技能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鼓励职业技术学院为区内企业设立定制班培养技能型人才,给予一定资助。
第五条 鼓励人才引进
1. 对于为高新区培养和引进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的单位、中介机构等,按培养和引进人数,给予20万元/人的奖励。
2. 鼓励海内外人才机构(组织)为高新区输送高层次人才,对为高新区组织人才专场推介、宣传洽谈等工作的机构(组织)给予相应费用。
第六条 优化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
1. 对于符合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并按市场价格的50%,给予高层次人才公寓租金补贴。
2. 对于在属于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的,经管委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高新区所属学校优先安排其高中以下子女入学。
3. 鼓励外籍人员来高新区工作,提供“一对一”式的全方位支持,优先享受包括外国人就业及居留证件办理等服务。对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友谊奖和三秦友谊奖。
4. 优先为各类人才提供户口迁转、人事代理、人事派遣、员工招聘、应届生落户等政务服务。
5. 对各类人才取得的发明专利和科研成果,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奖项。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优先推荐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及项目申报。
6. 切实提高海外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市级医疗保险与国外医疗保险体系的衔接,积极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7.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高层次人才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七条 统一受理和兑现
每年3月底前,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高新区企业信息网统一发布政策申报通知,由高新区信用服务中心利用信用与金融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经政策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主任办公会集中审议。对经主任办公会审议确定的支持名单,在高新区电子政务网、高新区企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由财政局拨付资金。
第八条 本政策由西安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