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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汉阳区第五批知音英才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城市合伙人”计划和区委“1244”创新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社会事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人才办)定于近期开展第五批“知音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立足于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文化创意、新能源、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在我区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我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成果转化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对象: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并能实现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2、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的科研成果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在国内外相关学科、行业领域有较高影响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3、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大型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相关产业、行业领域的核心业务和国际规则,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来汉阳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4、在重大项目运作、技术革新中取得系统性、创新性成果,创造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人才及团队;
5、我区发展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二)社会事业人才
申报人在汉阳辖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领域的研究、教学、传播、服务工作,取得突出成果,在全国、省、市具有较强影响力或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可作为社会事业人才选拔对象。主要包括以下领域:
1、文体:在我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科学、文物保护、非遗传承、文化产业、体育事业等领域,从事研究、创作、表演、传承、传播、经营管理或体育相关的人才;
2、教育:在全区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高校中开展教学工作,并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层次称号的在册在岗教师;
3、医疗卫生: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含民营医疗机构)从事一线技术服务,道德素质过硬,团队效应突出,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的在聘在岗人才;
4、社会工作:在汉阳辖区院校和相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直接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残障康复、教育辅导、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社会工作教学和研究、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人才。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企业的注册地、税收关系在汉阳区,申报人在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近5年内在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时间不少于3年,且全职在我区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能通过创造性劳动提高所在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企业在3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员可作为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对象:
    第一类,工业企业: 
    1、所在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年增幅保持10%以上; 
    2、所在企业年出口创汇100万美元以上; 
    3、所在企业年纳税500万元以上。 
    第二类,服务业企业: 
1、商贸流通类,企业年度社零额1亿元以上;
    2、生产生活及其他类,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地方年度财政贡献100万元以上。 
第三类,房地产及建筑业企业: 
    所在企业具有房地产及建筑业相应资质且地方年度财政贡献8000万元以上。
(四)高技能人才
企业的注册地、税收关系在汉阳区,申报人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在汉阳辖区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工作,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目前在生产或教学一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汉阳区高技能人才选拔对象:
1、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技绝招,达到或超过省市先进水平;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艺改进、设备攻关中作出重要贡献;
3、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教学)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领先的生产、销售记录;
4、在开发、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并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
5、个人职业技能在省、市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4年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十名,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十五名,或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教学)骨干,或在各类技能竞赛(教育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申报程序
(一)由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专项资金申请书》或《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申报表》,由所在用人单位盖章,并同时填写《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报用人单位所属(所在)党(工)委初审。
(二)各党(工)委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真实客观。同意申报的,由主要负责人在《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专项资金申请书》或《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申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汇总填写《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一并报区委人才办。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格
创新创业类填写《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专项资金申请书》,社会事业、企业经营管理、高技能类填写《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申报表》,纸质版均需附申报人照片。
(二)申报材料附件
1、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海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部门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用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9、创新创业类需提交《项目计划书》,其它类别不需提交;
10、社会事业、企业经营管理、高技能类申报人需提交技术职称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四、有关事项
(一)同一项目不得多头或重复申报,已入选历届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汉阳区科技计划、汉阳区现代服务业扶持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胶装,《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专项资金申请书》或《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申报表》一式10份,附件1份(附件材料应添加目录);
(三)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文档内容应保持一致;
(四)《汉阳区“知音英才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分为创新创业、社会事业、企业经营管理和高技能四类,请注意分类填写;
(五)各党(工)委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六)申报工作于2017年10月30日截止。相关文件和表格请登录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nya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或者与区委人才办联系。
联系人: 黄旋
联系电话:027-84468470
电子邮箱:hanyang_talent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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