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长期申报)
1. 创新、青年人才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2022年3月后回国(来华)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且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突出的,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2. 尚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不得申报
引才类别
支持企业引才,取得博士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外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2. 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3. 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海外引进的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部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含非华裔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
2.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3.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2022年3月后回国(来华)工作。引进后辞去海外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4.尚在支持期内的海外高层次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不得申报。
支持保障措施
1.政府一次性补助300万元(人民币);
2.科研经费支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300万元,支持期3年(评估优 秀的+3年)
3.购房补贴最高150万;租房生活补贴80万;绿卡、养老医疗、子女入学等待遇
申报咨询
千人智库人才中心 蔡老师 电话/微信:13638658290 ; 邮箱:19339802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