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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科技创新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时间:2018-05-28 10:42:15来源:衡水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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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衡水市科技创新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衡政发〔20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科技创新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衡水市科技创新五年行动计划

(2018-2022年)

从2018年到2022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的历史交汇期,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攻关期,也是我市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关键期。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补齐补优科技创新短板,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不断强化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动力支撑,根据《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五个衡水”建设目标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雄安新区产业“新腹地”、推动创新衡水和实力衡水为目标,围绕三大主攻方向(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和企业做大做强),强化“三点一面”四大支撑(三点,即:衡水高新区、桃城区、枣强县;一面,即:5家省级高新区和8家经开区),精准对接五个前沿高地(即:中科院、中关村、雄安新区、深圳和美国硅谷),持续在“五大抓手”上用心用力(即:科技投入、创新平台、主体培育、协同创新、服务能力提升),着力打造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着力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夯实基础、三年大幅提升、五年全面先进”的目标要求,2018年,重点在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条件上求突破,全市科技创新的基础指标大幅提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重点在科技创新产出上求突破,科技进步贡献率等产出指标大幅提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争取纳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计划;到2022年,具有衡水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各项创新指标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

——科技投入大幅增加。2018年,财政科技投入达到1.56%,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2020年达到1.8%,高于全省0.1个百分点;2022年达到2.0%以上。2018年,全社会研发投入由2016年的0.74%提高到1.5%,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达到2.0%,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2022年达到2.5%。

——创新主体迅速壮大。2018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0家,总数超过253家;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不少于360家;到2022年总数超过500家。2018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750家,总数达到4562家;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不少于6062家;到2022年总数超过7600家。

——创新平台增量提质。2018年,全市新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服务平台6家以上,总数达到43家;到2020年,总数不少于64家;到2022年,总数超过78家。2018年,全市新增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5家以上,总数达到43家;到2020年,总数不少于63家;到2022年,总数超过75家。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2018年,新增发明专利160件以上,总数达到1008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60件;到2020年,发明专利总数不少于1328件;到2022年超过1648件。2018年实现技术交易总额13亿元;2020年达到25亿元;2022年,达到35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围绕阶段目标任务的实现,着力实施“五五五”科技创新行动,即:搭建五大创新平台,实施五大科技创新工程,健全五大保障措施。

(一)搭建五大创新平台,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

1.构建创新型园区平台。全面落实《支持衡水高新区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支持衡水高新区全力打造“衡水科技谷”,不断增加创新供给,辐射带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争取2018年晋级国家级高新区。推进各省级开发区特别是五家省级高新区根据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建设政府投资引导,“国字号”科研机构整体进驻,“研发机构+中试基地+产业基金+产业园”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同体。在全市形成“一核多中心”的创新格局。2020年前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前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均要完成建设任务。支持衡水千人发展研究院、中关村天合(衡水桃城)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建设,全力打造“衡水科创中心”。支持枣强县加强与丰台产业园、海淀产业园等高新技术园区的深度合作,打造“衡水创新港”。支持衡水衡武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汽车类专业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打造“衡水交通职教园”。(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2.打造企业研发平台。支持企业建立多种类型的研发机构,通过经费配套、后补助或绩效奖励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采取自办、校企共建等方式建立一批面向市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试基地、检验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深化企业与科研院所的深度融合,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所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产业需求为目标,以企业化运作、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模式,新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地方高校参与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并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支持企业到京津、欧美发达国家注册成立科研机构,采用京津或国外研发、衡水生产、技术为企业所有的发展模式,抢占产业技术的制高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3.提升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以各省级开发区为重点,构建“衡水创业园”,通过社会力量自建、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建、开发区领建、京津品牌输出等多种模式,着力打造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平台,形成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推进衡水科技成果转移促进中心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技术交易体系,打通技术和市场的“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积极引进创新型企业培育、技术转移、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利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定期举办院士衡水行、衡水行、京津冀“双协同”创新论坛、产学研推进会等,深化产学研对接。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水平,打造双创品牌。(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衡水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滨湖新区管委会)

4.打造协同创新平台。设立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积极推进与京津、深圳、雄安新区、美国硅谷等科技创新源头的对接,共建一批以京津冀协同创新为主体的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基地、产业园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全面落实《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完善科技成果推广与综合服务系统,在转化京津成果、搭建服务平台、创新体制机制、落实有关政策上取得明显成效。大力度引进院士团队和“千人计划”团队等,不断提升合作层次,提高合作实效。积极引进京津高校来我市开办分校,引进与我市产业相关的学科和专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衡水学院)

5.建设科技金融平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专项基金,积极争取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注资,成为省基金的子基金。支持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在我市设立科技支行、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按比例予以补偿。积极引进市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优选部分成长性高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聚合各类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五大科技创新工程,催生供给侧改革新动能

1.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抢抓雄安新区建设历史机遇,对接新区产业规划,与雄安新区打造创新园、发展高端产业相衔接,衡水全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发展与之相配套的新产业。按照“衡水有基础、整合资源有条件、未来发展有市场、符合产业技术演进趋势”的原则,出台《衡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聚焦大数据与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精细化工等重点领域,整合各部门政策资源,滚动支持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形成新兴产业局部强势,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2.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围绕丝网、玻璃钢、橡塑等传统优势产业,依托国内顶级科研院所,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制定转型升级路线图,引导企业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围绕发展智能制造,推广“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协同创新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鼓励骨干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引导支持企业加强对现有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的升级改造,利用高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向智能、高端、集约、绿色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3.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设立专项资金,依托中科院过程所等科研院所,对相关企业“把脉会诊”,每年会诊企业不低于40家。全面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的深度合作,选择重点产业和部分企业开展专利分析,为企业科技创新,抢占国内外市场提供决策服务。充分利用好省、市“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购买检验检测、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科技咨询、工业设计服务等费用予以减免。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的企业和团队予以奖励,适时举办衡水市创新创业大赛,借助大赛的平台作用,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4.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开展科技示范园区提档升级行动。推动农业高新技术的系统集成,加速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示范和推广。2018年,争取饶阳农业科技园区晋升国家级园区;2020年,安平县、故城县建成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02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家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农业创新主体培育行动。以“星创天地”为载体,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等创办科技型农业企业。2018年,省级以上“星创天地”达到25家,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50家;2020年,省级以上“星创天地”达到35家,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70家;2022年,省级以上“星创天地”达到50家,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开展农业科技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全面深化与中国农科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的合作,以种植养殖新品种研发,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食字号”、“健字号”农产品开发,高效节水灌溉和智能农业机械装备等为重点,每年研发转化农业科技成果30项以上,加快绿色农业示范市建设。支持衡水高新区“大健康”产业、桃城区“香料小镇”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培育以电子商务为主要手段的新型流通业态。(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农科院,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5.实施创新人才引育工程。鼓励支持企业以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协同创新平台为载体,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研发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强与国内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打造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职业培训与产业需求动态对接机制,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技能人才。积极构建以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专业技能人才为骨干、经营管理人才为纽带的创新人才体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衡水学子“5331”行动计划等人才激励政策,加大对“科技功臣”“科技明星”的激励力度,优化引才、育才、用才、励才环境,完善具有衡水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信局、衡水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三)健全五大保障措施,构建创新驱动新生态

1.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在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统筹,切实构建党政同抓、部门协同、产学研联动的创新治理机制。健全科技创新组织机构。没有单设科技管理部门的县市区,应积极创造条件,抓紧设立。一时难以设立的,也要做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同时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解决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加大对创新文化、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保护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文广新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2.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优化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结构,重点加大对新型研发平台、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等的支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通过“资金变基金”“间接补”“后补助”等方式,撬动天使、风投、创投、信贷、保险等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3.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以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支撑,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大力推进技术资本化、人才股份化。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行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的运行模式。精选市委、市政府关注,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大科技项目,充分调动各县市区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积极性,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4.完善政策落实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政策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出台《衡水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九条措施》,重点在创新主体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未来产业布局、科技金融等方面寻求大的突破。开展“送政策进企业”行动,重点解读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政策、专利费补助政策等,促进科技政策全面落实。做好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辅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备案、研发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5.完善监测评价与考核机制。按照《河北省创新调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环境等指标的监测统计,搞好创新能力分析评价。建立责任明确、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把科技创新的各项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创新考核,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市政府年终进行考核。将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增加指标权重,形成“真重视、真投入、真考核、真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创新局)

附件:

1、衡水市科技创新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

2、衡水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衡水市科技创新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重点目标任务分解

附件2

衡水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衡水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吕志成         市长

副 组 长:

郑丽荣         市委副书记

赵志强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玉华         副市长

王    伟         副市长

小组成员:

杨   磊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韦文华         市科技创新局党组书记

葛   城         市科技创新局局长

赵洪毅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锁柱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于国义         市发改委主任

赵学军         市财政局局长

许建新         市工信局局长

卢援助         市人社局局长

付党育         市金融办主任

商家荣         市农牧局局长

刘景岳         市教育局局长

罗志杰         市商务局局长

张彦军         市水务局局长

李杰明         市国税局局长

李国增         市地税局局长

郭   磊         市质监局局长

张   峰         市文广新局局长

张永进         市科协党组书记

庞昭进         农科院院长

田   光          衡水学院院长

麻士琦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衡水市科技创新局,办公室主任由韦文华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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