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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南京)软件谷

南京是中国首个软件名城,重点建设以中国(南京)软件谷为核心的软件产业集聚区,软件产业已经成为南京战略性支柱产业。中国(南京)软件谷总面积 70 平方公里,是南京软件产业的核心区和承载区,是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现代通信产业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园区、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

软件谷现有企业超过 1000 家,规模以上软件企业超过 300 家,2013 年软件产业产值预计超过 1000 亿元,软件研发人员超过 10 万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人员超过 4 万人,总规模位居国内同类园区前列。现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 30 多位,海归创业人才 220 多位,行业领军人物 120 多名。软件谷现有华为软件、中兴通讯、IBM、SAP、DELL、MARVELL、趋势、东软、苏宁、联想、酷派、中电十四所、京东、神州数码、富士通、北大南京研究院、润和软件、北大科技园、南大数码科技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园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软件谷产业特色清晰、企业集聚度高,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优势互补的完整产业链。软件谷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平台完善,服务队伍专业,连续获评国家级园区服务金口碑奖。

(二)紫金(雨花)科技创业特别社区

紫金(雨花)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是南京市首个挂牌的创业特区,目前是南京市最大的创业特区,具有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完善的配套设施和专业的创业服务,建成了南京大学生创业园、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园、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数字新媒体创业园、文化产业园、生物医药创业园等各类孵化器 12 个,入孵企业近 1000 家。

企业入驻紫金(雨花)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符合《紫金(雨花)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扶持政策》,可在工商登记注册、公共技术服务、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等方面享受综合配套服务和扶持。首租经营场地视企业情况给予三年“零租金”待遇;在三年孵化期内,按其所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予以返还奖励,专项用于创业企业的创新活动;孵化毕业企业转入“加速器”的企业,视企业发展情况经营场地租金可给予两年减半的待遇。

 2015年度南京321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行、园区先试"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宁委发〔2011〕35号)、《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70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发布2015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南京行政区划范围之内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主持过重要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且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专有技术等),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所创办企业相关产业领域,能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在)宁创业;

 (四)申请直接进入综合评审的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下列2方面条件。

 1、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四方面背景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江苏省"双创计划"入选者;

 (2)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或中国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4)全国"985"、"211"高校和在南京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

 2、上半年申请直进的申报人须于2014年11月8日之前,下半年申请直进的申报人须于2015年5月6日之前,完成在宁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其中,初创式申报人,须在所创(领)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申报人对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包括技术入股)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嫁接式申报人,须担任与本土企业合作成立的新企业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并持有新创企业30%以上股权(或期权),新企业的注册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二、申报要求

 (一)2014年1月1日以后在南京首次创(领)办创新型企业的均可申报。

 (二)拟注册创新型企业的申报人,须与所选区(园区)的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高新区、开发区(留创园、工业园、科技园、创新街区)及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签订入园协议。

 (三)申报人所创(领)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以南京六大类11个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为主: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包括高端软件与新型信息服务、下一代信息网络、新型显示三个方向)、生物产业(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农业两个方向)、节能环保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包括智能制造设备、轨道交通、卫星应用三个方向)、新能源产业(智能电网方向)、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以及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高端现代服务业。

 (四)申报人到南京创业后,每年在南京实际工作时间须在6个月以上。

 (五)在入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初创式申报人应完成在宁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同时具备2个必要条件:1、担任所创(领)办企业法定代表人,2、本人对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包括技术入股)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六)在入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嫁接式申报人应同时具备2个必要条件:1、应完成与本土企业在南京合作创(领)办新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担任新企业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2、须持有新创企业30%以上股权(或期权),且新企业的注册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七)嫁接式引进人才的本土企业的标准一般应是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同一本土企业同一批次不可嫁接多个申报人。

 (八)申报人及其团队成员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本公告和《“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和政策兑现补充说明》的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三、扶持政策及兑现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70号)、《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政策兑现服务细则》(宁人引[2012]3号)以及《"321引进计划"申报和政策兑现补充说明》的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可联系千人智库工作人员协助申报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创业计划书》,提供各类证书、证明、协议、报表等附件材料原件的数码照片或彩色扫描件,以备查验。

附件材料包括:

 (1)申报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2)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创业计划书;

 (4)已创(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含银行对账单等附件)、公司章程、相关财务报表、拟创(领)办企业的申报人还须提交与载体签订的入园协议;

 (5)嫁接式人才还需提供本土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以及与新企业签订的引进协议、股权(或期权)证明书;

 (6)其它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五、联系方式

2015年度南京321人才引进计划截止日期为11月6日。即日起有申报意向者请联系千人智库,或直接发送个人简历和项目简介至service@1000thinktank.com

电话:027-86758873转8134       15717143602(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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