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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温州市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申报

公  告

 

为加快引进培育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推动温州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发展,2015年温州市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对象

2015年,温州市将紧紧围绕“五化战略”、“510产业培育提升工程”决策部署,在电气、鞋业、服装、汽摩配、泵阀五大支柱产业和网络经济、旅游休闲、现代物流、激光与光电、临港石化、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材料、文化创意、生命健康十大新兴产业以及金融、现代农业等领域,面向全球引进一批由海内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领衔的,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引领产业发展的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分特别支持(第1类)、重点支持(第2类)、优先支持(第3类)、一般支持(第4类)四个层次予以资助。

已落户或有意向落户温州市鹿城区的创业创新团队,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申报。优先支持由《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领衔的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由本市近两年(2013年9月15日后)从国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包括至少1名负责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备条件是:

(一)领军型创新团队项目条件

1.领衔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全职来温州(服务),引进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机构)中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的职务,或是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2.领衔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尚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国内引进的团队成员须将人事劳动关系及档案落在依托单位,国外引进的团队成员每年在本市依托单位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

3.创新团队依托在温科技型企业,提出的项目处于该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前沿。团队依托企业近年来科技创新与运行状况良好,为建设培养创新团队及其项目筹备充足的科研资金,提供必要研发设备。

(二)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条件

1.自带技术、项目、资金,将在温州创业或在温州注册创办企业未满3年(2012年9月15日以后),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

2.团队领衔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团队创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在技术、应用、工程化等各环节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具备企业达到具体创新创业目标的完整创新链。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3.团队在温州注册创办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带头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0%;团队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总比例超过50%(不含)以上。团队创办的公司(公司总部)在工商注册登记有效存续期内不搬离温州。

意向落户温州市鹿城区的创业创新团队,申报时,带头人、团队核心成员以及依托单位需对以上事项做出书面承诺书。特别优秀或我市紧缺急需的创业创新团队可适当放宽条件,申报时需说明理由。

三、申报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9月中旬-10月20日,由千人智库提供领军型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已落户我区或有意向落户地的团队均可依托单位进行申报,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区招才局进行受理,其中由市直属各单位和中央、省部属在温各单位引进的团队,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市招才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2.形式审查。10月21日-10月25日,区招才局、市直属各单位和中央、省部属在温各单位负责对申报团队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初审意见后报送市招才局。

3.书面和答辩评审。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团队的技术水平、工作基础、发展方向、预期效益进行书面评审及答辩评审,形成入围名单和书面推荐意见。

4.实地核查。根据需要视情组织对入围团队研发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人和从事的项目进行知识产权评议和尽职调查。

5.审定发文。综合专家评审推荐和实地核查意见,结合温州产业实际,由市招才局研究提出拟入选团队名单、资助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政策支持

入选2015年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注册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办妥引进手续,符合相关落户条件后,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特别支持(第1类)团队3000万元、重点支持(第2类)团队1500万元、优先支持(第3类)团队600万元、一般支持(第4类)团队200万元的科技项目资助,对顶尖团队的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的科技项目资助。

2.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在首个资助期内,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进行配套资助。

3.优先推荐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国家、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151人才工程”、市杰出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工程、科技计划项目。

4.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凭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批准文件,经市招才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提供相应生活保障措施。

五、所需申报材料和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团队项目实施方案、附件、汇总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有关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一)纸质材料要求

1.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装订一册,共8份;附件材料装订一册共2份;汇总表1份。

2.纸质材料应统一编写页码和目录,封面统一使用120克白色A4双胶纸,内页统一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3.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附件材料和项目实施方案请根据申报书附件要求编写。

(二)电子材料格式要求

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申报书为WORD格式,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要求将电子申报材料按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分类打包发至service@1000thinktank.com。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加申报书、姓名加附件。

(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2015年温州市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

                 公   告                                      

 

为加快引进培育高端人才项目,推动温州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发展,现就2015年温州市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申报的主要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他组织自主培养,或从市外引进(新录用)的,或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市创办企业的,经评定,列入《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二、申报类型与条件

申报的创新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与人才所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密切相关,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分创新人才项目和创业人才项目两类进行申报。

(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创新类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关键技术持有者,应在2012年9月15日后全职来温州(服务),且在2015年10月2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经过组织人事程序),引进后原则上要求每年在温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创新项目要求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和加快人才引进及培养为目标,优先支持以取得企业重大技术突破为目标的创新项目。

(二)创业人才项目

1.创业类项目申请人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 30%且本人投入的实际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2年9月15日后在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于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未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的,由县(市、区)招才局提出,可给予破格申请。

2.创业项目要求可直接进行产业化,或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机制造阶段,具有稳定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的项目,并拥有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

2012年9月15日之前在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或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业类人才,可按本公告申报人才创业项目资助。经遴选、评审后,按《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1〕22号)落实资助资金。

三、支持措施

1.资助额度。根据科技项目评审结果分为特别推荐、重点推荐、一般推荐、不予推荐等4个类别。A类人才项目确定为重点推荐的,给予800万元的资助,确定为特别推荐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资助额度;B、C、D人才项目被评为特别推荐、重点推荐、一般推荐,分别给予最高资助额度的100%、60%、30%(B、C、D人才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600万元、270万元、120万元);E类人才项目被评为特别推荐、重点推荐、一般推荐,分别给予最高资助额度100万元的100%、40%、20%。创业类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实际到位资本金,创新类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单位项目投入经费。

2.资助方式。根据人才项目落地和考核评估情况分三期拨付,领军人才实际到岗工作一个月后可申请拨付4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5年内,人才项目完成过半拨付第二期30%,个人项目全部完成拨付第三期30%。科研项目资助主要用于科研设备购置、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引进等,执行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申报和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9月中旬-10月20日,由千人智库提供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申报书。申报人可依托单位进行申报,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区招才局进行受理,其中由市直属各单位和中央、省部属在温各单位引进的团队,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市招才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2.形式审查。10月21日-10月25日,区招才局、市直属各单位和中央、省部属在温各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及人才项目条件、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初审意见后报送市招才局。

3.书面和答辩评审。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及人才项目的技术水平、工作基础、发展方向、预期效益进行书面评审及答辩评审,形成入围名单和书面推荐意见。

4.实地核查。根据需要视情组织对入围申报人及人才项目研发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人和人才项目进行知识产权评议和尽职调查。

5.审定发文。综合专家评审推荐和实地核查意见,结合温州产业实际,由市招才局研究提出拟资助人才项目名单、资助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所需申报材料和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附件、汇总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有关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一)纸质材料要求

1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装订一册,共8份;附件材料装订一册共2份;汇总表1份。

2纸质材料应统一编写页码和目录,封面统一使用120克白色A4双胶纸,内页统一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3.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附件材料和项目实施方案请根据申报书附件要求编写。

(二)电子材料格式要求

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申报书为WORD格式,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要求将电子申报材料按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分类打包发至service@1000thinktank.com。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加申报书、姓名加附件。

(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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